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一、民间借贷是什么
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、公民与法人之间、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。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,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,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。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二、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三、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首先,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(有息借款)也可以是无偿(无息借款)的,是否有偿(有息)由借贷双方约北京要账公司定。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。
其次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视为不支付利息”,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,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;否则,一律视为无息借款,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。
再者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北京催债十一条第二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以及《若干意见》规定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,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(包含利率本数),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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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,自2021年1月1日《民法典》生效后,更改为:[1] 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八十条
临沭县位于山东省最东南部的苏鲁交界处,因濒临沭河而得名。东、南分别与江苏省赣榆、东海两县交界,西、西南与河东区、郯城县相连,北与莒南县接壤,距临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不足10公里。现辖12个乡镇,300个行政村;总面积1038平方公里,总人口63万人。临沭是革命老根据地之一,刘少奇、罗荣桓、陈毅、粟裕、肖华、朱瑞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都曾在临沭战斗过,中共山东分局、山东省战工会、八路军115师师部和滨海地委、行署曾长期驻扎在这里。临沭县地势北高南低,东高西洼,县境东部和北部为低山丘陵,西部沭河沿岸为冲积小平原,海拔高度均在60-400米之间,全县大小山峰44座,最高海拔394.70米。山地占土地总面积的3.82%,丘陵占72.82%,平原占23.36%。境内有苍马山省级风景名胜区和沭河生态旅游区等名胜。临沭县属于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气候。寒暑交替,四季分明。光照充足,雨量充沛。年平均气温13℃;年均降水量852毫米。这里没有北方漫长的冬季,没有南方阴雨连绵的梅雨季节,没有海滨的潮湿,也没有北方内陆地区的干旱,是投资兴业、工作、生活、居住的理想之地。